2007年3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唱响新曲
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寿汉传

  近日,阿明(化名)走上绍兴市劳教所的讲台,给大家讲述了自己的迷途经历和失足体会。
  原本乖巧的阿明,在初二那年国庆节长假里和同学一起玩时,认识了李某。李某带着他打游戏、逛舞厅,让阿明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。从那时起,心理防线失控的阿明就开始了逃课生涯。没钱了,李某让阿明自己去想办法。
  在李某的紧逼下,阿明开始了第一次违法犯罪。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只用了几句威胁的话,就轻而易举地让学生掏出了身上的钱。“感到害怕,又有点高兴”,这是阿明当时的感受。
  有了第一次“成功”,阿明的第二第三次接踵而来。
  多行不义必自毙。不久,阿明和李某双双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5年。因当时阿明还未满18周岁,被送进了未管所。那里,在民警的关心下,阿明认真改造,却没有深刻反省。“我在改造中没有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罪错的严重性……虚度了4年原本可以好好补偿学习的光阴。”
  回家后的阿明有了一份新的轻松工作。刚开始安分守己,但不高的工资让阿明渐渐失去了信心。他想到一种“快速致富的赚钱方法”——赌博。
  赢了还想赢,输了想翻本。有一天,阿明输光了刚发的工资和父亲为他准备的做小买卖的5000元钱,把手伸向了别人的财物。正当他准备将非法所得拿去翻本时,一双手铐铐住了他。
  二进宫的阿明,脾气越来越差。但在管教民警的耐心教育和鼓励下让他重新见到了阳光。现在,改造成绩越来越好的他,利用现身说法的机会,用《珍惜青春,远离犯罪》的讲演希望和同教们共同进步。
  绍兴市劳教所“求知图新”的活动开始后,越来越多的劳教人员用自己的方式表示忏悔,唱响重新做人的新曲。